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-2019学年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,学院特制定此实施细则。
一、评选小组
组长:刘志军
成员:张金臣、黄金、李阳、贾舜喆、赵永峰、阿力木江、赵春林、马晓春
二、名额分配
三、评选条件及程序
1、参照研究生国奖评选标准,进入研究生国奖答辩的同学中未获国奖的同学按照票数(成绩)顺序获得中船奖学金、CCS优秀论文奖学金(必须有论文,无论文顺延)、CASC奖学金(限定2018级硕士研究生)或中船黄埔文冲奖学金特等奖、二等奖学金。
2、2018级硕士研究生中化工和材料专业排名较高者(按照学业奖学金评比标准)顺序对比获得CCS优秀论文奖学金(必须有论文,无论文顺延)、CASC奖学金或中船黄埔文冲奖学金特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。
3、以上各类奖学金可同时申报,但不可兼得,获奖同学需满足所获奖学金的评选条件(见附件),如不符合条件则顺延。
4、申报人需要下载并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),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纸质版于本周六(10月12日)上午9:00点至11:00点交到基础楼419室,电子版发到邮箱 1370687738@qq.com。联系人:赵春林,联系电话:18845583834。
附件1:奖学金申报表.doc
附件2:关于2018-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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